政务公开——召开国内、国际学术会议
1、职责范围:
对在我校理工科召开的国内、国际学术会议进行审核、报批、协助提供组织服务、对会议进行总结。
2、办事程序:
会议主办人填写申请表(国内会议提前三个月,国际会议提前半年)→经所在院所、部门签署意见→报科技处审核(国际会议需经外事办公室审核)——报主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议审批→科技处协助会议组织工作→召开学术会议→会后两周填写学术会议总结报告交科技处。
3、办事对象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申请召开国内、国际学术会议的有关人员。
4、办事依据:
《上海师范大学举办学术研讨会管理办法》
《上海师范大学关于举办国际和海峡两岸学术会议的有关规定》
5、办事时限:
在一般情况下,会议申请者提出申请后,科技处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
承办部门: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科
工作人员:肖嫣然
联系电话:64324183
邮箱:xiaoyanran@s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