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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国内外学术会议




政务公开——召开国内、国际学术会议




1、职责范围:  
对在我校理工科召开的国内、国际学术会议进行审核、报批、协助提供组织服务、对会议进行总结。  
2、办事程序:  
会议主办人填写申请表(国内会议提前三个月,国际会议提前半年)→经所在院所、部门签署意见→报科技处审核(国际会议需经外事办公室审核)——报主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议审批→科技处协助会议组织工作→召开学术会议→会后两周填写学术会议总结报告交科技处。  
3、办事对象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申请召开国内、国际学术会议的有关人员。  
4、办事依据:  
   《上海师范大学举办学术研讨会管理办法》  
   《上海师范大学关于举办国际和海峡两岸学术会议的有关规定》  
5、办事时限:  
在一般情况下,会议申请者提出申请后,科技处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 

承办部门: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科  
工作人员:肖嫣然  
联系电话:64324183 
邮箱:xiaoyanran@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科技处维护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校部综合楼707、709室 邮编:200234 电话:64322385 64322117 传真:6432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