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纵向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流程
1、科技处在校内发布申报信息、通知;
2、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
3、申请人所在部门推荐,并把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科技处初审;
4、科技处根据要求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校内评选、推荐;
5、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科技处确定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名单和政府(基金会)计划项目上报名单;
6、重大重点项目及人才计划项目报主管校领导核准;
7、进行项目推荐,申请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根据上级部门批准,项目负责人填写任务(计划)书,并与上级主管部门签定合同;
9、科技处办理立项手续,下达科研项目经费;
10、项目负责人从科技处领取经费使用手册及立项材料。
承办部门:项目计划科
工作人员:余强、孟盛益
联系电话:64322117/64324183
邮箱:yuqiang@shnu.edu.cn mengsy@s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