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07  作者:    浏览次数: 10   返回

基金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今年所有在研项目(所有20201月以后到期的项目),要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ISIS系统填写《进展报告》(http://isis.nsfc.gov.cn)。《进展报告》直接在网上填写、提交;操作要求在网上查看请在202215日前网上提交

进展报告填写通用模板详见附件1,我校进展报告提交名单详见附件2

请按提纲填写进展报告内容:

1、“重要研究进展”:主要阐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分段陈述,条理清晰),发表论文和取得专利等成果(请利用“成果在线”导入报告正文后面的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目录)。此部分是进行项目评价的重要依据,应做真实详细的说明,填写过于简单的将不予通过。

2、“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简要说明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研究计划调整情况及原因。若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填写“无”,不能为空

3、“其他需要说明情况”:前面几部分没有涵盖而需要说明的问题。若有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的预算科目间调整,也需在此予以说明若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填写“无”,不能为空

4、“研究成果目录”:从系统导入成果目录,个别没检索到的成果可手工输入后再导入。不是当年的成果或不是本课题组成果,不要统计或列出来

填报要求:

1、正文中如有需要使用图表、公式的,统一在“附件”中添加,正文中注明索引关系。

22019年度新增项目在立项当年发表的成果外,所有项目未在202111日至20211231日间发表的成果不得在本年度上报。

特别提醒:

l  未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在项目报告中使用;

l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 的要求,填报研究成果时,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

l  项目负责人通过ISIS系统,从文献库中检索研究成果或者按要求格式自行填入。请注意:将研究成果导入结题报告时,务必仔细检查所列研究成果内容是否真实与规范、是否与受资助项目相关以及是否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l  选择从“科研之友” 第三方导入研究成果,连接第三方文献库或DOI网址,提高项目成果的真实性与规范化。

3、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

4所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需填报《进展报告》20211231日结题项目除外)。

5、项目负责人应关注邮件通知并通过ISIS系统查看《进展报告》的状态,如显示“退回修改”状态,需查看退回原因,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

(项目负责人提交后,学校科技处要在网上审核,再上报基金委)

项目负责人不需要提交“纸质进展报告”。

有问题请及时联系:余强,电话:64322117EMAIL: yuqiang@shnu.edu.cn

科技处

2021127

附件:

1.进展报告功能培训说明



上海师范大学科技处维护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校部综合楼707、709室 邮编:200234 电话:64322385 64322117 传真:6432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