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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科技处介绍——机构设置



部门
工作范围
办公地点
项目计划科
1、参与制定校科技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建设;
2、负责组织科技基金项目评审、申报(投标)、批准项目实施管理、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在研项目日常管理;
3、负责科技项目管理中涉及立项查新与预审(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中的计划阶段)和科技保密工作;
4、参与科技项目结题及成果鉴定、验收等工作;
行政楼709/711
学科基地
与技术转移科
1、参与制定校学科与基地管理制度建设;
2、负责组织各级学科基地的申报(投标)、评审、批准实施管理、经费管理、日常管理;
3、负责学科基地建设和运行中各类仪器设备的论证管理工作。
4、负责学科基地的年报、中期总结、验收和评估等工作;
5、协助处领导做好科技经营、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参与制定校科技计划与管理制度建设;
6、负责横向科技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横向科技合同项目实施与管理及纠纷调处、四技合同管理;
7、负责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包括科技成果评估,参股、上市、产学研合作实施,以及转化中投资回报的管理;   
8、负责组织并参与科技成果推广与难题招标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博览会等;   
9、负责科技经营、科技成果转化中涉及科技保密工作、资料归档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行政楼709/711
科技成果
与知识产权科
1、协助处领导做好成果与专利管理,参与制定校科技计划与管理制度建设;
2、负责科技项目结题、成果管理、专利(知识产权)管理等;
3、负责科技统计、理工科科技机构管理;
4、负责学术交流管理以及校科技信息采集与宣传工作,以增强学术氛围;
5、参与科技项目计划立项与实施管理中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行政楼709/711
上海师范大学科技处维护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校部综合楼707、709室 邮编:200234 电话:64322385 64322117 传真:6432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