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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人工智能促进科研范式改革赋能学科跃升计划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1-29  作者:    浏览次数: 10   返回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启动人工智能促进科研范式改革 赋能学科跃升计划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人工智能促进科研范式改革赋能学科跃升计划专项(以下简称“AI赋能科研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本专项主要聚焦AI for ScienceAI for EngineeringAI for EducationAI for Social Science等方面,充分把握和发挥人工智能前沿发展对于高校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的带动和引领作用,重点支持各学科能够理解人工智能思维并善于使用人工智能手段以赋能改革现有学科研究方法的科研人员,在人工智能驱动科研范式改革浪潮中勇于创新,在科学规律发现、技术创新革新、研究方法创新以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取得突破。本专项主要支持45岁以下年轻科研人员,支持各学科科研人员与AI领域科研人员合作申报。

二、研究周期及资助额度

本专项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项目周期为两年(2024-2025年)。对于研究原创性强、挑战性大,在人工智能促进科研方法革新、科学规律发现等方面有望取得突破,且具备较好研究基础的项目予以重点项目支持,每项支持经费50万;对于在人工智能交叉研究方面具有创新性和发展潜力,但相关研究基础和条件有待完善的项目将予以一般项目支持,每项支持经费20万。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填写《人工智能促进科研范式改革 赋能学科跃升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申报书请用计算机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装订。

2.本项目采取学院推荐申报,科技处、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请有意申报本项目的老师联系所在学院的科研秘书。

3.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241213 14:00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121314前将本学院纸质版《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五份)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集中报送至科技处或社科处。同时请于上述截止时间前报送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至相关部处联系人邮箱。

4. 由于限额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请申请者准备好答辩PPT

5.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6.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申报书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7.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8.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9.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教委本部专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四、联系方式

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社科处联系

科技处联系人:沈蓉蓉

联系电话:64322117  E-mail: doublerong365@shnu.edu.cn

社科处联系人:李正平

联系电话:64321772  E-mailblueking@shnu.edu.cn

 

 

附件:

1.人工智能促进科研范式改革 赋能学科跃升计划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社科处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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