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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经费不允许交通卡预充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16  作者:    浏览次数: 10   返回

各理工科学院: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科研经费中不允许列支交通卡预充值费用。如结题时,已发生相关费用,会被退回整改。故请各学院通知每位教师知晓,科研项目中的市内交通费可使用学校“汇联易”系统中的“滴滴企业版”用车。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管理处

202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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