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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2

发布日期: 2021-02-24  作者:    浏览次数: 320   返回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上海市科委发布了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系列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有关学院、部门组织教师积极参与申报。申报要求及明细请点击以下链接:

  

1. 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学校限项1项)

http://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10220/c3f80f503a9043bbbdefa9ac540710d9.html

2.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各专题要求不同)

http://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10220/dbf49f2bd8f64e1d8daff74826329ceb.html

  

注意事项:

1.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2. 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4. 各指南具体要求不同,请严格按照要求申报。

5. 请各项目申请人于202131 9:00前联系科技处进行预申报。如涉及限项项目,学校将请专家评审后限额上报科委,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6. 申报过程中请遵守《上海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沈蓉蓉电话: 64322117 邮箱:doublerong365@shnu.edu.cn

  

科学技术管理处

20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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