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支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曙光计划”项目
2023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在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2、“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
2023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单位)限报1人,该名额不占学校(单位)“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4个项目参加统一答辩。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2023年版《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可从本通知的附件1中下载。申请书请用计算机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装订。
2、本项目采取学院限额申报,科技处、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请有意申报本项目的老师联系所在学院的科研秘书。
3、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 15:00。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8月25日下午15点前将本学院纸质版《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八份)和《2023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集中报送至科技处(自然科学类)或社科处(人文社科类和思想政治类),报送人数须少于等于本学院限额数(限额数另行通知)。
同时请于上述截止时间前报送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自然科学类请发送至:doublerong365@shnu.edu.cn,人文社科类和思想政治类请发送至:blueking@shnu.edu.cn。
4、由于限额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请申请者准备好答辩PPT。
5、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要求,通过校内遴选的申报者,将参加由他们组织的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所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务必要保证能参加答辩。“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3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社科处联系
科技处联系人:沈蓉蓉
联系电话:64322117 E-mail: doublerong365@shnu.edu.cn
社科处联系人:李正平
联系电话:64321772 E-mail:blueking@shnu.edu.cn
科技处、社科处
2023年7月25日
附件1:“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曙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