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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5-05  作者:    浏览次数: 332   返回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上海市科委已发布了2019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各类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学院、部门组织教师积极参与申报。各类项目申报要求及明细请点击以下链接:

  

1. 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我校限报一项

http://stcsm.sh.gov.cn/P/C/156509.htm

  

申请港澳台项目的请注意: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同时提供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伙伴签署的有效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须附中文译件)。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具体要求如下:(a)合作文本须注明签字双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或职称)及联络方式等具体信息,或在文本之外另纸说明(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b)合作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各方投入、分工、知识产权等权益分配和签署日期等要件;(c)合作文本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相应书面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申报系统。

  

2. 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农业领域项目

http://stcsm.sh.gov.cn/P/C/156507.htm

  

注意事项:

1. 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采用网络填报+纸质报送方式,“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承担企业(单位)知识产权情况表”有关信息数据请从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查询;

2. 项目申请时网上在线填写、提交,然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材料一式2份,在5月20前交科技处。

申报过程中请遵守《上海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沈蓉蓉电话: 64322117邮箱:doublerong365@shnu.edu.cn

  

科学技术管理处

201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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