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第二轮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12  作者:    浏览次数: 24   返回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经正式刊出。2024年《指南》增加了很多新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须知

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各类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 (可登陆isis在线填报系统后下载) (附件2以及《指南》中各科学部的具体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注意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 申请人条件及限项规定详见2024年《指南》中 “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6/)。

3. 申请人在安排项目组成员时,应进行高级称职人员获资助(含参加)项目查询,杜绝人员超项。可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进入主页→资助情况→项目查询→人员获资助项目信息查询)对申报和参加该类项目人员进行查询。

 

二、2024年度基金改革措施

2024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重点在于建立符合新时代科学基金资助导向的分类申请与评审机制。具体改革举措详见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5/,请申请人认真研读并加以注意。

1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2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3、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4、博士后身份申请项目不再要求根据在站情况选择项目执行期(需按标准项目执行期申请),获资助的项目,依托单位可变更

5、女性申请杰青的年龄限制由45周岁放宽到48周岁;

6、开展杰青项目结题分级评价,探索设立杰青延续资助项目;

7、进一步强化面向临床医学基础研究的支持,在杰青评审中,为优秀临床医师单列赛道和指标;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所有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各申请人填写前请详细阅读2024NSFC项目在线申报说明》、《国家自科基金申请书撰写指南》《系统培训手册》(附件1)。

2报告正文部分标题位置添加“报告正文”字样,请勿删除或改动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

“年度研究计划”按整年写,不要分月写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511日,终止时间20XX1231日。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基金项目,需在申请书正文“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与本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请务必按照系统中2024《正文模板》填写

项目参与人简历采用在线采集,由项目申请人在系统中上传

1) 若参与人不存在于系统中,则给参与人发送人员管理平台注册完善个人信息邮件,参与人完善信息,生成简历后发送给申请人,由申请人进行上传简历,系统对当前简历与参与人进行是否匹配校验

2) 若参与人存在于系统中,申请人可以上传参与人简历,简历必须从人员管理平台下载,系统对当前简历与参与人进行是否匹配校验没有明确要求

(参与人员的证件号、出生日期、学历、职称、教育与工作经历起止时间等是形式审查的重要内容)

3、准确选择申请代码

1)尽量选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生命科学部青年及面上项目要求必须填写至最末一级,只填写到学科一级代码的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代码1是基金委确定受理学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主要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3)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4、项目中有合作研究单位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在申请阶段合作双方(多方)应签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申请协议书(附件5.7),协议书双方(多方)参与者签字盖章,不需提交科技处,项目负责人留底备查。但是在《预算说明书》(附件4.2)中必须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项目批准后,填报计划书时再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书。如有合作单但无经费分割或不外拨资金,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注: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含港澳台),不要盖公章和签协议)

5、以下几类情况,申请时有特殊要求

1在站博士后:在站博士后作为申请人项目时,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资助期限。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511日,终止时间填写20XX1231日。(青年基金项目资助期限1年、2年、3年资助金额不一样,请申请人注意)

2不是学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没有与学校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书”的)

包括:A. 正在与学院或人事处办理聘用或入校手续的;B. 学院或学校准备引进的各类人员,正在商谈还没有办理手续的;C. 准备作为学校师资博士后的人员;D. 非我校全职人员以聘用形式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

A,B,C三类人员要以“上海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申报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请抓紧时间到人事处签订协议(联系人:张健锋,电话64328639,办公地点在行政楼4楼),科技处只对已签订协议的人员才授权或确认申报。以上人员,在学校工作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为准;职称以现有的职称【有批文或证书的】为准,千万不要写将来才评定或认定的职称。

D类非我校全职人员以聘用形式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必须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内容含保障条件、工作时间、管理权限、经费使用、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由人事处盖章),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

3作为参与者的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附件5.2),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知情同意书》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4涉及医学伦理的项目: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上报《上海师范大学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审批件》(附件5.3),校伦理委员会审核后出具《伦理审查证明》(附件5.4.1)。

涉及实验动物医学伦理的项目: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上报《上海师范大学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审批件》(附件5.3),校伦理委员会审核后出具《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证明》(附件5.4.2)。

以上申请表纸质版签字后请于2024222-26日送到行政楼713,电子版发送至yuqiang@shnu.edu.cn,经审核后发送盖学校公章的《伦理审查证明》或《医学伦理审查证明》扫描件给项目申请人。

7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上传要求(逐项上传):

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或者科技奖励。

1)提供5篇以内申请人本人发表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文件;

2)如上传专著,可以只提供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3)如上传所获科技奖励,应提供国家级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奖励(二等以上)奖励证书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4)如上传专利或其他公认突出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应提供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5)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6)根据项目申请的需要,附件材料还可能包含以下电子版扫描文件: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的《导师同意函》(附件5.5)、不具有高级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专家推荐信》(附件5.6)、《伦理委员会证明》(附件5.41)、《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证明》(附件5.4.2)、《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附件5.9)、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附件5.2)、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与申请项目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和相关说明材料、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结项证书复印件等。具体要求参见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部分和正文“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相关科学部要求。

8、其它事项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为准。

 

四、经费预算

1、申请人应当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项目预算。相关科目请依据“财教〔2021 177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按照《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科技处注释版)》(见附件4.1)的要求,认真编制预算表,并参照《样表》(附件4.2)据实填报预算说明。

2特别注意 根据基金委政策,不支持开支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通用办公设备,以及复印纸、硒鼓、纸、笔等办公用品。对于预算金额偏大、单价较高、数量较多的预算科目,要作出详细的解释说明。

 

五、特别提醒

1、申请人注意事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加大了申请项目形式审查的力度,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将严格依照管理办法处理,请各位申请人保证对研究基础和前期工作叙述的真实性。同时,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5)项目书中涉及的申请人或其它人员的成果信息要准确和完整。论文等要忠实于论文出版时的作者排序和论文发表时使用的语言,对于在简历中改变所列论文发表时的语言或排名次序者,将被视为学风问题不予资助;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必须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9)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各学院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保证内容真实性

各学院应组织专家按照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申请项目进行认真审核,针对存在问题的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并在规定期间内督促老师报送纸质和电子的申请材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为非涉密项目,申请书中切勿出现任何涉密信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各依托单位建立信誉等级,作为间接费用拨付的依据。因个人不端行为等原因影响学校信誉评级的,学校将依据相关办法追究相关学院和个人的责任,请各学院严格审查,确保申请书各项内容的真实性。

 

六、申请书的提交

1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后一并提交,如有合作单位,建议在申请阶段办理完毕。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2281600点前,申报电子材料网上提交(附件扫描上传、申请书生成PDF文件;电子稿提交后状态为“等待依托单位确认”;)。

3科技处将对所有电子版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将有问题的退回、修改(通过学校审核状态为“依托单位已确认,或NSFC未审核”),312日左右最后统一报送基金委。

 

申请书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和申请人务必严格遵守各项申请规定,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及时间安排进行,按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因不按时提交、超项申请或形式审查未通过等原因造成无效申请由申请人负责未经学校审查的申请书不予上报,基金委不予授理。

注:由于全部项目通过在线申报,高峰期可能网络延迟或无法打开,所以请申请者务必按时上报申请书。

七、联系方式:

     邮件及电话:yuqiang@shnu.edu.cn,64322117

申请人请联系科研秘书加入微信群:“上师大国家自科基金”,后续安排均在此群告知。

另: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申请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单位咨询。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电话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47/

 

九、附件(打包下载)

1.2024NSFC项目在线申报说明

国家自科基金申请书撰写指南(重要)

网上填报系统培训手册

2.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

3.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科技处注释版)、预算说明(样表供参考)及相关经费管理办法

4.推荐信、导师同意函、伦理审查表等

5.基金委各科学部咨询电话

 

科 技 处

2024112



上海师范大学科技处维护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校部综合楼707、709室 邮编:200234 电话:64322385 64322117 传真:6432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