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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25  作者:    浏览次数: 981   返回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上海市科委已发布了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有关学院、部门组织教师积极参与申报。申报要求及明细请点击以下链接:

http://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10122/effe3104b8bc4a2bb2b6aec20e883cbb.html

一、征集范围

专题、面上项目

支持目标:加强上海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提升创新策源能力。

执行期限:202141日至20243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2019年度和2020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21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专题、原创探索项目

支持目标: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提出学术新思想,开展风险性强、原创性强的基础研究工作。申报单位需阐明项目的原创性特点、意义,以及对该项目的支持情况等。

执行期限:202141日至20243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0周岁(在198111日及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1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原创探索项目:各单位择优推荐1项,并将推荐意见(需阐明项目的原创性,单位对该团队的支持情况等)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每位项目申报人申报面上项目和原创探索项目,合计限1项。

6.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在研项目共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我校申报安排

1.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科委实行单位遴选,限额择优申报。面上项目:我校名额22项。原创探索项目:我校名额1项。

2. 申请人填写离线版可行性方案和汇总表(见附件12后将电子版发给学院科研秘书。

3. 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审查把关的主体责任,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125前将可行性方案、汇总表(学院书记和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发送至doublerong365@sh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根据申请情况,组织专家遴选,经学校审核后上报至科委。

4.评审结果将在科技处网页公示,请申报人及时关注。获得学校推荐的申请者于2021219前完成在线提交,学校将对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

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申报过程中请遵守《上海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沈蓉蓉 邮箱:doublerong365@shnu.edu.cn

  

  

附件1. 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行性方案(校内预申报与初审用)

附件2. 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内申请汇总表(学院推荐)

  

科技处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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